第四十二章 贾之麦真貌

因为目前还是跟林家合伙轮流用灶台,吃饭上,还是要配合林家做饭的时间。

“姐?真的!你还真做成了?”

见林辰一脸的惊讶,林秀佯装生气道:“怎么?还不信你姐!我说能挣钱就一定能挣,等以后姐挣大钱了,你就给姐当伙计!”

林辰摸摸鼻子,“嘿嘿,姐,以后你开铺子了我给你当掌柜的!”

“小小年纪,志气不小啊,这就相当掌柜的啦!先把泡汤做好再说!”

“那是,我们掌柜的说我学东西可快了,就连东家……麦子叔也说我悟性高!”出门在外,林辰也早跟着其他人一块喊贾之麦东家了,要改回来竟然有些不习惯。

林秀自然是知道的,怪因林辰这样的口误已经发生好几起了。可林秀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毕竟一个人要摆清自己的位置,才能知道自己要什么。

两姐弟就这样一路走一路聊的往贾家去了。

而林家村某处,一个劲装男子,带着斗笠,形色匆匆,难得碰见人,却耳尖的听了人家一路私房话,嗤之以鼻的往南山赶。

这村里人果然都是目光短浅,最大的不过开个店挣个钱做个掌故……

只不过,那女的背影怎么像在哪见过?

想不起来了,必然也不是什么紧要人物,这林家村家家户户他早摸清楚了,都是本分老实当地人,没什么可担心的。罢了罢了,回家看野小子饿死没!

贾家。

贾之麦正挽着袖子清理屋前露面的余雪,远远的看着林辰两姐弟过来了,忙拿着扫帚把铲过雪的路面清扫干净。

“麦子叔!”

远远的,林辰见着贾之麦在门口干活,小跑的跑上前来,放下东西就要接过贾之麦手里的扫帚。

“麦子叔,您歇着,我来!”

这两月,贾之麦听见林辰说的对多的就是,“xx,您歇着,我来!”

因着林辰最小,十二岁都还差日子,在茶馆里这样的小伙计长的也面善清秀,又肯干活,还真的挺讨喜。

贾之麦也不过是顺手而为,可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是个勤快人。

不过今天林辰是来做客,又不是上工,“你小子,这是干活干上瘾了啊!你叔还干的动,你才好好歇几天,回去了加紧干!”

趁这功夫,林秀也走了过来,脑海中那模糊的面孔突然清晰了。

可能是年轻的时候受过灾,因此即使现在发达了,很多事依然亲力亲为!林秀一直跟着林辰喊麦子叔麦子叔,可现在见了真人,挽起的袖子可以看出精瘦的臂膀,穿的不多,额头有着明显的汗渍,想来一早上干了许多话。

可怎么看也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人啊!

谁来告诉林秀,为什么二十多岁就成了她叔……

而且这个叔,长的还不赖!如果说林辰是清秀的少年,那么这个二十多岁有着丰富过去,现在又撑起了家,创下一片家业的年轻人,就是一块亮眼的玉。举手投足之间带着儒气,有一种让人心里怦怦跳的感觉。

“麦子叔!”林秀按捺住心里的悸动,当然纯是因为村子里的人都五大三粗,之前跟村里的燕子一块聊天,还听着燕子数落村里的年轻男子,哪个男人,哪个好看!

可燕子说的那些人林秀后来在脑海中一一过了一遍,有些后来也遇到过,哪里有燕子说的那么男人,就是粗壮些而已。

不过后来林秀思忖一番,估计这里的人以壮为美吧!比如林珠这样珠圆玉润的,也自诩为美人!

而贾之麦一看就不是泥地里刨食的人。

“秀儿来了!”

贾之麦对着林秀露出一张好看的脸,亲切又不失分寸,只是如今的林秀气质上有了些变化,也着实让贾之麦眼前一亮,不过毕竟是个晚辈,叫着自己一声叔,贾之麦还是很有架子的。

“麦子叔,阿辰跟着您,受了您许多教导,我娘不方便过来,特意叫了我们姐弟来给麦子叔道谢,也给爷爷奶奶们拜个晚年!”

趁着林秀说话的功夫,林辰也抢过了贾之麦手里的扫帚,“麦子叔,您就让我扫,我这是练力气呢!”

说着屁颠屁颠的去扫剩下的雪渍。

贾之麦看着则笑呵呵的放下挽起的衣裳,提上林辰放下的网篓子,引着林秀往家里走。

贾家在林秀的记忆里是远远的,遇着了避着,实在避不开了永远低着头。像现在这样带着打量到了这里,有些意思。

林秀打量着贾家,贾之麦也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林秀一眼。

贾家是在以前林家的基础上改建的。这个林家,就是贾之麦入赘的林家。贾之麦是林文法的赘婿。

而这个林文法老爷子,是有儿子的,不过儿子没养大,下河里玩意外死了,就养着一个早产的闺女林兰馨。

林秀记忆力对这个林兰馨更加没有印象了,反正身子不好,也不大出门,林文法又没了儿子就想着给闺女招个女婿,可谁愿意去给人家做女婿,生了孩子跟女方姓。

那不是连祖宗都不要了么,会被人戳脊梁骨的!

因此就拖到林兰馨十九了,正巧那年村里来了许多逃难的,又有个和林兰馨年纪差不多的后生,长的也俊秀,就是贾之麦了。

带着个老娘,家业都没了,林文法看中了,就去问了贾之麦,愿意入赘不!

贾之麦就这么应了,唯一的条件就是得带着老娘,那真的是跟嫁人似的,老娘就是他的“嫁妆”了!

据说当时村里人很多都不看好贾之麦,更不看好林文法,找了这么个外乡人当赘婿什么的!说话也难听。

可贾之麦是个能干的,虽然身板不像别人壮实,但是也能跟着林文法下地干活,也不偷懒耍滑的,对林兰馨也好。

只是林兰馨身子不好,好不容易怀了一胎,最后一尸两命。

林兰馨没了,贾之麦就跟着别人出去做生意,当所谓的人贩子其实就是中人而已。挣了些钱,养着三个老。

后来因为经常在外跑,担心家里三个老,就把林家原先的破房子扒了,改建了大瓦房,找了村里勤快的妇人,每个月过来帮着三个老做做饭收拾收拾什么的。

村里人渐渐就对贾之麦改观了,能挣钱,有良心,虽然这钱挣的有点黑心,但是好在也慢慢融入了林家村。

林秀打量的就是贾家的大瓦房,因为林家村都是红砖黑瓦,而贾家是青砖大瓦房,盖的比村里人的房子高一些,而且更亮堂。

林秀很是羡慕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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